陕西省2020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政策公布
2020年陕西省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政策已经公布,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各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 哪些机构需要参加备案?
对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其审批机关进行年度备案。
2、 备案工作怎么做?
在4月30号以前请向审批机构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做好网上年度备案工作。
3、 迁移办公地点向谁申请备案?
对于2019年12月31日前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向其迁入地审批机关进行年度备案。
4、 备案资料不全怎么办?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审批机关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审批机关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对于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审批机关责令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政策来源: 陕西会计网 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会【2020】07号